文章分類Article

賀!本所律師取得內政部移民署移民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!

 
enlightenedenlightened
本所林士煉律師和胡書瑜
律師均通過內政部移民署移民專業人員資格測驗,取得證明書yes
 
雖然律師依照律師法第 20 條第 1、2 項規定「律師受當事人之委託或法院之指定,得辦理法律事務」、「律師得辦理商標、專利、工商登 記、土地登記及其他依法得代理之事務」,本即可以承辦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56 條第 1 項第 1 款「代辦居留、定居、永久居留或歸化業務」及第 2 款「代辦 非觀光旅遊之停留簽證業務」之代辦業務。
 
為了提供大家更全面、更專業的服務,我們還是修習了移民專業人員的課程,旨在為各位提供更優質的服務(*¯︶¯*)
 

 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