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
2022-03-17
| 房屋租人開公司 這事輕忽不得-律師事務所/台中律師事務所/西區律師事務所
不具名讀者問:
有間房子出租給一位林先生,林先生將公司登記在那間房子上(負責人是林先生本人),後來林先生一直不付房租,最後連絡電話都改掉了,我們只好採取法律行動,但開庭時,法官告訴我們公司負責人登記已變更為高先生(無連絡方式,公司電話亦無法接通) ,且當初是我們同意他們公司登記,所以沒辦法請林先生把公司登記遷出,請問我們是不是要加告那間公司?可以去註銷公司登記嗎?
律師林士煉答:
律師林士煉答:
首先,讀者應先釐清以下幾點:(一)租賃契約的承租人是僅為林先生或是以公司之名義共同簽訂契約?(二)租賃契約中是否有載明其租賃目的?(三)租賃契約中是否載明租賃物同意讓公司進行營業登記?
倘若租賃契約的承租人僅為林先生本人,租賃契約也沒有載明租賃目的,且同意讓公司進行營業登記時,則讀者難以將公司以連帶債務人身分列為共同被告請求給付租金。
此外,如果公司還在該處營業,且確實有持續營業的事實,讀者也無法向稅捐處通報,讓公司遷出或註銷公司登記,並申請房屋變更為住家用(稅捐處會派員實地勘查)。
因此,爾後讀者若同意租賃物提供公司進行營業登記,建議租賃契約的承租人應以公司為名義進行簽約,才能維護讀者的權益。
倘若租賃契約的承租人僅為林先生本人,租賃契約也沒有載明租賃目的,且同意讓公司進行營業登記時,則讀者難以將公司以連帶債務人身分列為共同被告請求給付租金。
此外,如果公司還在該處營業,且確實有持續營業的事實,讀者也無法向稅捐處通報,讓公司遷出或註銷公司登記,並申請房屋變更為住家用(稅捐處會派員實地勘查)。
因此,爾後讀者若同意租賃物提供公司進行營業登記,建議租賃契約的承租人應以公司為名義進行簽約,才能維護讀者的權益。
出處:新聞網址請點我
-
03.01 2023
超商包裹詐騙,退款申訴流程
-
11.15 2022
拋棄繼承之順位
-
10.27 2022
本票書寫範例及確認是否為有效票
-
10.12 2022
【彩虹眷村】刷漆事件相關法律探討
-
03.17 2022
想拿回被超收店租押金,要先看這點
-
03.17 2022
企業毀約不發薪 行銷團隊3階段爭權益
-
03.17 2022
家有暴力成員 快打113申請緊急保護令
-
03.17 2022
我國第三方支付發展及相關法規之初探
-
03.17 2022
遊覽車駕駛車上等待時間 算不算工時?
-
03.17 2022
《老闆,我要抗議!》從華航罷工事件論罷工正當性
-
03.17 2022
【案例剖析-公平交易法】經銷商可否限制交易相對人行銷通路
-
03.17 2022
【稅務剖析】記帳士編制財務報表相關法律疑義之評析
-
03.17 2022
租賃糾紛系列 - 房客可否自行轉租或分租給他人?-律師事務所/台中律師事務所/西區律師事務所
-
03.17 2022
房屋租人開公司 這事輕忽不得-律師事務所/台中律師事務所/西區律師事務所
-
03.17 2022
網路交易之「跑單」問題-律師事務所/台中律師事務所/西區律師事務所